体乒羽字〔2004〕203号
关于组织中国青年羽毛球队2004年
第二阶段集训的通知
各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体育局竞训处,总政宣传部文体局竞赛处:
为加强羽毛球项目梯队建设,促进各省市青少年羽毛球运动员的训练,为国家羽毛球二队输送后备队员,加强2006年亚运会,2008年奥运会优秀青年羽毛球后备人才培养。经研究,决定组织中国青年羽毛球队2004年第二阶段集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时间和地点
时间:2004年7月3日——8月19日
地点:国家羽毛球队
二、 集训工作的领导:
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的领导下,成立集训领导小组,负责集训工作。
组 长:刘凤岩(乒羽中心)
副组长:李永波(乒羽中心)
成 员:林诗铨、冯平善、陈跃(乒羽中心)、刘新民(国家队)
三、 集训教练员、运动员名单:
(一) 教练员
组长:刘新民
教练:吉新鹏(国家队)、杨明(广西)、刘祁文(湖北)、杨卓(辽宁)
(二) 运动员
男运动员:
北京:陈天宇(88年)、杜鹏宇(88年)、张跃翔(89年)
辽宁:刘宪龙(87年)、周文龙(88年)
上海:陆启成(88年)、陈粤申(87年)
浙江:杨小鲁(87年)
广东:吴 飚(87年)、董 烁(87年)
湖北:文 凯(88年)
湖南:陶 勋(88年)、胡文卿(88年)
四川:史 册(87年)
青岛:窦耀伟(88年)
厦门:梁开泉(88年)
女运动员:
辽宁:王 丹(88年)、徐容荣(87年)
上海:邰 艺(88年)
江苏:刘 恋(88年)、朱李玥(89年)
浙江:王 琳(89年)
江西:刘 含(90年)
山东:马 晋(88年)
湖北:李 雯(88年)、王晓理(88年)
湖南:程 雯(88年)
广东:王 男(89年)
广西:梁红婷(87年)
四川:韩 丽(89年)
青岛:刘 洁(89年)
南部:王 颐(88年)
四、 报到
2004年7月3日到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路50号南公寓管理室报到。
联系人:刘新民
电 话:010-67169137 67167620
传 真:010-67169137
五、 器材和装备
自备训练球拍、训练用鞋、充足的拍弦、跳绳和训练服装
六、 经费
参加集训的教练员、运动员伙食费每人每天58元(含管理费)、差旅费、医药费自理。其余由乒羽中心负担。
特此通知。
二○○四年六月二十日
主题词:乒羽中心 羽毛球 集训 通知
抄 送:各有关省区市羽毛球队、南京部队羽毛球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