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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ASON杯业余羽毛球公开赛总决赛将战

时间:2005-09-06 19:29 来源:新浪体育 作者:佚名

      二○○五年“KASON”杯全国业余羽毛球公开赛

      中国联通杯总决赛

      主办单位:中国羽毛球协会

      承办单位:北京市羽毛球协会   厦门市体工大队

      辽宁省羽毛球协会

      浙江省羽毛球协会

      协办单位:凯胜体育用品有限公司

      网络支持 :www.cba.org.cn

      www.kason.com.cn

      www.bebc.net

      一、 日期和地点

      1、决赛城市:浙江省杭州市

      2、竞赛地点:杭州师范学院体育馆

      3、竞赛时间:2005年10月2日—4日

      二、 竞赛项目和分组

      A组——混合团体

      B 组——青 年 组

      C 组——中 年 组

      1. A组——混合团体

      1) 男子单打、男子第一双打、女子双打、混合双打、男子第二双打各一场;每队可报领队1人,男运动员6人,女运动员3人;男女替补运动员各1人,共12人(其中领队不能作为运动员参赛)。

      2) 每队限报2名专业退役运动员,男女各1人,退役运动员必须是在2000年10月1日(含)前停止注册的。在每一场比赛中,男女退役运动员都不能参加单打项目,退役运动员和业余运动员均不可兼项。

      3) 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团体参加比赛。

      4) 参赛运动员无年龄限制。

      2. B组——青 年 组

      1) 设男子单打、女子单打、男子双打、女子双打、混合双打五项。

      2) 1965年10月1日(含)后出生。

      3) 从未在中国羽协注册或注册备案的业余选手。

      3. C组——中 年 组

      1) 设男子单打、男子双打、混合双打。

      2) 1965年10月1日(不含)前出生。

      3) 从未在中国羽协注册或注册备案的业余选手。

      三、参赛办法

      1. 报名资格:分赛区各单项比赛的前八名、团体前4名均可报名参加总决赛,当某赛区报名参加总决赛选手不足时,可由参加该赛区比赛而未取得以上成绩的选手替补参加总决赛。各分赛区团体优胜队在晋级参加总决赛时,每个团体成员允许更换最多3名队员;单项比赛的双打项目,可更换搭档,但只有一个报名资格,不可拆分为两对分别报名。

      2. 总决赛不再收取报名费。并且给非杭州本地的运动员一定的异地路费补贴:东北赛区、华北赛区、华南赛区的运动员每人200元;华东赛区(不含杭州市 )的运动员每人100元。每位运动员不论参加一项还是两项比赛,只享受一次补贴。该补贴于10月1日12:00开始在大赛会务组(杭州师范学院教育交流中心101房间)凭参赛证和报名使用的有效证件领取。

      3. 报名方法:

      l 网络报名:在指定网站www.bebc.net填写报名表,提交成功后,由组委会电话确认以后报名生效。报名后不得任意更改,任何有虚假的报名或不符合条件者,比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赛资格。网络报名的参赛者必须在9月20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寄送到指定地点,否则报名无效。

      咨询电话:010-62304255

      联系人:苏维

      手机:13381189880

      l 电话报名:通过电话和传真的方式,获取报名表,填写完整后传真到组委会,由组委会电话确认以后报名生效。报名后不得任意更改,任何有虚假的报名或不符合条件者,比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赛资格。网络报名的参赛者必须在9月20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寄送到指定地点,否则报名无效。

      报名电话:0595-88482741

      报名传真:0595-88481926

      联系人:李国育

      手机:13805985411

      4. 请在报名表上填写清楚参赛报名者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证件号码、参赛地区、参赛项目、分站赛成绩、联系电话及电子邮件等相关信息。

      5. 根据分站赛参赛组别选择相应的组别参赛,每人可兼报两项比赛(即报名参加团体比赛的运动员可再兼报一个单项比赛,不报名参加团体比赛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两个单项比赛)。

      6. 运动员资格由中国羽毛球协会最终审定、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按照大赛组委会规定的要求参赛。

      7. 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,患有影响羽毛球运动的疾病者不得报名参赛,比赛中出现意外伤亡,责任自负,与组织者无关。

      8. 每场比赛开始前,参赛运动员赛前须出示参赛证和报名使用的有效证件,经裁判查核无误方能上场比赛,虚报年龄、弄虚做假者,代替他人比赛,一经发现即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。

      9. 总决赛2005年9月10日开始报名,2005年9月20日截止报名,各参赛代表队及参赛个人报名时应自行审核参赛资格,报名后名单不可变更,如果中国羽协审核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运动员,将自动取消其参赛名额,不得更换其他人替代,并且不享受组委会提供的各项补贴。

      10. 定于2005年9月25日在杭州师范学院体育馆会议室召开领队会及公开抽签,邀请各代表队领队或队员代表出席,如代表队无法派人参加现场抽签,可委托当地的朋友作为代表或者由裁判组代为抽签,对抽签结果不得有任何异议;各单项比赛的分组直接由裁判组利用电脑自动抽签产生。抽签结果及参赛名单将通过www.cba.org.cn ; www.kason.com.cn ;www.bebc.net公布,若对参赛人员的资格有任何疑问,请与2005年9月27日18:00之前向组委会提出,逾期一律不予受理,受理电话将于领队会或随抽签结果在网上公布。

      四、竞赛办法

      1.竞赛规则: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《羽毛球竞赛规则》。

      2.竞赛编排方案:总决赛时,各分区赛的冠军或名次最优者分别为该项比赛的种子选手(运动队),其他选手由组委会视报名情况抽签编排,决出各组别的前8名。

      3.运动员必须按照已编定的比赛日期、场序到指定场地参加比赛,除每天第一场按编定的时间外,以后场序比赛时间按上一场比赛结束后时间计起,迟到10分钟,视为该运动员自动放弃本场比赛。

      4.每场比赛,采用21分,发球得分制,11分交换场地,比赛进行到20平时,不允许加分,先到21分者获胜。团体比赛五场三胜制决出胜负。

      5.比赛成绩通过www.cba.org.cn ; www.kason.com.cn ; www.bebc.net 向社会发布。

      6.弃权:

      6-1. 凡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不到场者,视为该运动员自动放弃本场比赛

      6-2. 在一场比赛进行中,凡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,视为该运动员自动放弃本场比赛,本场比赛判对手获胜。

      6-3. 团体比赛中因参加某项比赛的运动员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不到场者,视为该运动队自动放弃该项比赛,本场比赛判对手获胜。

      6-4.团体比赛中因某方运动员不服从裁判判罚或其他原因,在裁判长要求恢复比赛后5分钟内,仍旧不进行比赛,视为该运动队罢赛,本场比赛判对手3:0获胜,取消该运动队继续比赛和获奖的资格,并禁止该运动队次年参加本赛事的资格。

      7. 比赛用球:KASON凯胜KS-88羽毛球为本次总决赛唯一指定用球。

      五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
      1. “2005年KASON凯胜杯全国业余羽毛球公开赛”的奖品、奖金均为凯胜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,奖金、奖品累计金额高达30万元。总决赛优胜者颁发凯胜牌高档运动产品和奖金。

      2. 奖励方案:

      总决赛时,混合团体比赛录取前四名,颁发奖金和奖品。每组别的各单项比赛,分别录取前四名,分别颁发奖杯、奖品、奖金和证书;获奖者所获奖励的所得税由获奖者本人承担。

     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:

    “凯胜杯”全国业余羽毛球公开赛奖品、奖金分配方案
    项目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--八名
    总决赛 混合团体 奖品 5000 4000 2000 2000 0
    奖金 15000 6000 4000 2000 0
    B组男子单打 奖品 1000 500 500 240 0
    奖金 1000 500 0 0 0
    B组女子单打 奖品 1000 500 500 240 0
    奖金 1000 500 0 0 0
    B组男子双打 奖品 1500 500 700 380 0
    奖金 1500 1000 0 0 0
    B组女子双打 奖品 1500 500 700 380 0
    奖金 1500 1000 0 0 0
    B组混合双打 奖品 1500 500 700 380 0
    奖金 1500 1000 0 0 0
    C组男子单打 奖品 1000 500 500 240 0
    奖金 1000 500 0 0 0
    C组男子双打 奖品 1500 500 700 380 0
    奖金 1500 1000 0 0 0
    C组混合双打 奖品 1500 500 700 380 0
    奖金 1500 1000 0 0 0

      六、仲裁与裁判

      仲裁、裁判长和裁判员由中国羽毛球协会选派。

      七、其他事项

      1. 本规程解释和修改权属主办单位,未尽事宜由协办单位另行通知。

      2. 参赛人员在赛前请自行办理相关的保险业务,在比赛期间,参赛人员所受的意外伤害,由参赛人员本人负责。

      3. 运动员必须在每场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裁判处报到,若裁判员广播后15分钟内仍未到者,视为该运动员放弃本场比赛,判对手21:0获胜。

      4. 参赛运动员除享受相关的异地路费补贴外,自行负责所有的差旅食宿费用。

      5. 本次比赛将进行电视转播,为保障现场的安全和秩序,有比赛任务的选手必须配戴参赛证,经查验后方可进入场地;没有比赛的选手,请自觉在看台上观看比赛,不得进入场地。

      二○○五年“KASON"凯胜杯全国业余羽毛球公开赛

      组委会

      2005年9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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