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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变化!中国羽协即将出版《羽毛球竞赛规则2020》

时间:2019-12-20 16:22 来源:羽毛球杂志 作者:麦延

    2019年中国(福州)公开赛进行期间,中国羽毛球协会同期在福州召开羽毛球规则审定会。会议为期一周,来自全国范围的资深羽毛球裁判专家齐聚福州,针对近一年来世界羽联关于规则方面的修改,进行翻译和审定。会议结束后,中国羽协正在对相关文件做进一步的编辑和校对。

    本刊向世界羽联国际级裁判长、资深裁判专家郑三粮进行相关咨询。据她介绍,《羽毛球竞赛规则(2020)》(下称《竞赛规则》)修改和更新的内容比较多,目录和框架结构也将重新对应作调整。2020版将包括五章,分别是羽毛球比赛规则、羽毛球比赛通用教程、羽毛球运动道德行为规范、残疾人羽毛球比赛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规定英文文本。

    羽毛球项目进入国际舞台以来,羽毛球竞赛规则经历了不断的修改和优化,世界羽联几乎每一年都会对《竞赛规则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或修改。为了满足国内裁判员、运动员、教练员、工作人员等使用需求,在世界羽联每一次对《竞赛规则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后,中国羽协都对其翻译出版的《羽毛球竞赛规则》作对应的更新,无特殊情况,每年对应审定出版。

    新的《竞赛规则》第一章“羽毛球比赛规则”,对规则、技术官员指南及相关附录进行了更新和修改。其中,“技术官员工作指南”替代了原来的“对技术官员的建议”,内容有非常大的修改和更新,如新增加了“裁判长工作指南”这部分的全新内容。

    附录1“技术官员规范用语”也有很大变化,整个结构变了,内容也增加不少。比如,单独列出了裁判员在宣报发球违例时需要说明的违例类别的宣报,以及出示红黄牌后要对应说明的原因的宣报用语等。因为以前在判罚发球违例时,裁判员只需要宣报“接发球违例”或在发球裁判员判了“违例”后,只宣报“发球违例”;运动员行为不端被判了红黄牌后,也只是宣报“警告”或“违例”XXX运动员行为不端。新的“技术官员工作指南”要求裁判员都要对这些发球违例或行为不端的判罚,要在宣报中加报具体是什么违例或不端行为的说明,如:“发球违例,过高”、“违例,XXX,行为不端,损坏球拍”等。

    在比赛规则的更新与翻译过程中,裁判专家们以重视原文和贴合表达习惯的原则,对中文用词进行细致斟酌。比如说,上一版竞赛规则中“妨碍对方,即阻挡对方紧靠球网的合法击球”,在新一版中将调整为“妨碍对方,即阻挡对方随球过网的合法击球”。类似的调整还有一些,都是以更贴近英文规则中原文的意思又符合中文表达习惯,以帮助中文使用人员更好地理解规则为出发点。

    在世界羽联的众多调整规则中,在2018年试行并最终敲定的“固定高度发球规则”当属最大变化之一。2018年11月,中国羽协在中国(福州)公开赛期间进行了一次规则审定会,优先把当时最新确定的含新发球规则在内的“羽毛球比赛规则”进行了更新和审定,并于今年年初以文件的方式下发了“羽毛球比赛规则”(2019)。

    在这次规则审定会中,审定了新的发球规则(9.1.6)的译文。具体描述为:“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,整个球应低于场地地面上方1.15米。”同时,该章节也对应更新了发球规则的替换规则,即把原来俗称的“过腰”和“过手”的发球规则,按世界羽联的更新,放到2020版的附录5 替换规则中。比如,在19岁以下的青少年比赛、业余比赛或中老年比赛中,组委会可以根据情况不执行固定高度发球规则,以原来俗称的“过腰”和“过手”的规则作为发球规则来予以替换现行的发球规则。

    《羽毛球竞赛规则》不仅面向裁判员,还是羽毛球运动员、教练员、工作人员以及赛事组织者等学习、了解和执行《竞赛规则》的依据。新一版的《竞赛规则》进一步详细列明了羽毛球运动的道德规范、相关人员的行为规范、运动员的行为规范与义务、关于DB、投zhu和非正常比赛的相关规定、处罚等。

    值得一提的是,新的《竞赛规则》还对残疾人羽毛球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结构性调整,按世界羽联的相关规定,详细列明了残疾人羽毛球比赛的分级、辅助设备、国际比赛场馆设施规定和处罚规定等。

    中国羽协正紧锣密鼓地对《羽毛球竞赛规则(2020)》进行最后的审定和编辑,这将为中国羽毛球事业发展起到固本强基的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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